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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熱搜網獲悉,10月22日青島市嶗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包括盒馬鮮生金獅廣場店、山港凱悅酒店、味莊石老人店等均在通報之列。
其中,青島味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采購的蔥(購進日期:2024年8月13日),經抽檢,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24年9月6日,執(zhí)法人員向青島味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送達了《檢驗報告》等文書并依法進行現(xiàn)場檢查。經調查,該商家從城陽區(qū)便利捷果蔬經營部購進,購進價格為4.2元/斤,購進數量為80斤,被抽檢3.2kg,剩余36.8kg大蔥被當事人用于制作多種菜品使用完畢,無剩余,無法召回。
青島味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采購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鑒于該店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對青島味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免予處罰。
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嶗市監(jiān)不罰〔2024〕127號。其供貨商相關線索已通報當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
通報全文,您可查看下圖。
魯公網安備 370203023717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