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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熱搜網(wǎng)獲悉,9月1日起,停止辦理舊國標(biāo)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和電動二輪車臨時號牌備案登記。自9月1日起,對未懸掛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無牌電動車上路,將面臨以下處罰:
▲未登記上路——罰款20元,拒罰可扣車!
處罰條款: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東省實施辦法》規(guī)定,處二十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cè)司芙^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不服從交警管理——罰款50元,拒罰可扣車!
處罰條款: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guān)于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cè)司芙^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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