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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熱搜網獲悉,近日有市民咨詢,李滄區(qū)惠水和苑項目按照人才公寓購買和審批,為什么出售時執(zhí)行限價房政策?
7月23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答復如下:
惠水和苑項目,按照青島市相關規(guī)定,是由限價商品住房調劑用于人才公寓的項目。與其它人才公寓房源不同,在辦理產權登記時,登記為“限價商品住房”,標注“人才公寓”;上市交易政策參照限價商品住房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即:限價商品住房(人才公寓)自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應當將購房時以限價商品住房(人才公寓)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時限價商品住房(人才公寓)價格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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