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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熱搜網獲悉,10月29日李滄區(qū)住房保障中心發(fā)布“李滄區(qū)2021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公告”:
一、房源情況:
本次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共計216套,詳情見表。
二、配租范圍
(一)本次配租面向李滄區(qū)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已取得《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并在有效期內的家庭進行配租。已經實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圍。
(二)擁有住房的申請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圍。
(三)一、二級精神、智力等重度殘疾單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實物配租范圍。
三、租金標準
本次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房源,市場租金標準按照屆時市物價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為準。根據(jù)《關于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和保障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建房字〔2020〕19號)《關于調整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第一檔租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2號)文件規(guī)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況實施差別化租金標準。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積與原有住房面積的差額部分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繳納房租,原住房面積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繳納。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電信、衛(wèi)生、物業(yè)管理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按規(guī)定另行繳納。
四、配租流程
本次實物配租將按申請登記、計分排序和輪候選房的程序進行受理。
(一)申請登記
1.登記資料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
2.登記時間
(1)《青島市住房保障準予登記通知書》中注明的退役士兵及優(yōu)撫對象家庭登記時間:11月1日上午(9:00-11:00)。
(2)普通家庭登記時間:11月1日至11月5日、11月8日至11月12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1月1日(下午1:30-4:00)世園、九水街道辦事處。
11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興華路街道辦事處。
11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興城路街道辦事處。
11月4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滄口街道辦事處。
1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振華路街道辦事處。
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湘潭路街道辦事處。
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李村街道辦事處。
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樓山街道辦事處。
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虎山路、浮山路街道辦事處。
3.登記地點
李滄區(qū)君峰路30號1樓101房間李滄區(qū)住房保障中心。
4.注意事項
如本人無法到現(xiàn)場需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登記手續(xù)的,受托人應持公證部門生效的《授權委托書》和有關身份證明辦理。配租登記日期截止11月12日,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登記(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結合本次配租房源情況,本次配租將不再按照房源項目分類登記。根據(jù)上級防疫要求,請登記家庭佩戴口罩,做好防護,保持秩序,入門時出示健康碼,測量體溫。
(二)計分排序
依據(jù)《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guī)則》(青土資房規(guī)〔2017〕1號)規(guī)定的輪候排序規(guī)則進行計分排序,根據(jù)《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山東省民政廳 關于做好住房困難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魯建住字〔2017〕11號)、《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青島市進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政策落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字〔2017〕46號)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配租對取得青島市住房保障準予登記資格的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規(guī)定單獨劃定批次優(yōu)先排序選房。同時,根據(jù)本次實物配租房源及申請家庭數(shù)量情況,確定正式和候補入圍名單。正式入圍名單按實際房源數(shù)量確定,候補入圍名單按照不低于房源數(shù)量的50%確定。本次公開配租最終得分以配租登記結束日(2021年11月12日)為準。2021年11月24日,入圍名單及選房順序將通過《青島日報》、青島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方網站、李滄區(qū)政務網對外公布。
(三)輪候選房
本次配租對入圍家庭將不再區(qū)分人口戶型,統(tǒng)一按照計分排序名單順序依次選房,準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選房順序,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選定配租房屋,并領取《李滄區(qū)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定位通知單》。
(四)簽訂合同
實物配租家庭確定配租房屋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時間另行通知)持《李滄區(qū)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定位通知單》和身份證到區(qū)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運營單位簽訂《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繳納房屋租金,并辦理入住。
申請本次實物配租,并且進入正式及候補入圍名單,因個人原因放棄選房或選房后不簽訂租賃合同或逾期不辦理入住手續(xù)的家庭,視為自動退出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保障,自放棄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實物配租。
五、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李滄區(qū)住房保障中心:84610097 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魯公網安備 370203023717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