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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熱搜網(wǎng)獲悉,近日有市民咨詢,由于公司效益不佳,導致收入減少,農(nóng)村還有4位老人沒有收入,為了緩解還款壓力,希望公積金貸款由20年變更為30年。
5月28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答復如下:
根據(jù)我市《關于繼續(xù)實施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變更業(yè)務的通知》(青住金字〔2023〕90號)要求,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期內(nèi)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的,須提供導致不能按公積金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償還貸款客觀事由的說明材料,并且同意對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應變更。具體要求包括:
1.申請貸款延期時,應正常還款一年以上,申請時點無逾期還款;
2.提供借款人身份證明材料;
3.提供還款期內(nèi)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的說明材料。
若您仍有疑問,歡迎撥打0532-83096731與我中心進一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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